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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接收2026年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初)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5-09-19 15:11  作者: 姜佳惠  初审:王建军  复审:田春荣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以及学校《西南大学接收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西校〔2020〕338号)、《西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职责包括对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细化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负责对相关工作人员遴选和全覆盖培训;协调、落实博士招生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组织工作演练及业务培训,对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充分评估并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处置并及时上报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二)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具体职责包括检查监督博士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全程监督本单位的招生录取过程;受理考生信访或投诉工作等。

(三)材料审核小组

负责对报考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四)综合考核小组

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7名教授组成(博士生指导教师不少于5人)。负责客观、公正地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评定综合考核成绩,择优推荐拟录取人员名单。

三、招生专业及其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专业名称

070104

应用数学


四、综合考核

(一)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

根据材料评定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

(二)综合考核方式

2026年直博生综合考核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采用面试进行综合考核。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低于30分钟(考生同意提前终止的除外)。综合考核阶段,每位考生需准备约15分钟PPT,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

(三)综合考核内容

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和英语水平。综合考核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综合考核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保留两位小数,内容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专业素质能力(30%):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对本专业的兴趣,以及反映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学术研究计划及创新能力(30%):考核考生对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对所计划的研究方向的了解程度以及在此研究方向发展的潜力;

3.综合素质能力(30%):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及身心健康,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和协作性,学术报告的口头表达能力;

4.外语能力(10%):外语的听力、口语能力,使用外语进行学术报告的表达能力。

综合考核将加强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可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品德情况。

(四)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10%+专业基础知识×30%+科研创新能力×30%+综合素质×30%

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未达合格分数,不得录取。

(五)综合考核安排

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统一进行综合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1.报到时间:

2025年9月23日上午9:00-11:30在西南大学北区新数学大楼311报到。

考生在报到时需准备好以下材料原件进行核验。

(1)本人身份证;

(2)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附件1.西南大学2026年招收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5)《附件2.西南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人员思想品德情况审核表》

(6)《附件3.西南大学2026年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信》;

(7)《西南大学2026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

(8)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9)所在高校的推免资格证明(如所在学校尚未公示推免资格可暂不提交,在推免复试前补交)

2.考核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9月24日

具体分组名单及地点报到时通知。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一)拟录取规则

1、我院在综合评定申请人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对进入综合考核的各类合格生源,通过综合考核后,根据所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的;

(7)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8)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二)体检要求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电子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1436407067@qq.com),邮件标注“专业+姓名+博士体检报告”。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将体检报告在2025年10月20日前提交至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311室,收件人姜老师(请务必通过邮政EMS或顺丰快递寄送)

六、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务必提交本人签名《西南大学2026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我院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三)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院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将进行严格审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我院,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四)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信息公开

拟录取名单将在数学与统计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https://math.swu.edu.cn/index.htm),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

1.申诉渠道

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纪委

电话:023-68367782

邮箱:1125060848@qq.com.

2.咨询电话:023-68252973 

联系人:姜老师

(三)请各位考生确保手机、邮箱通讯畅通,及时关注西南大学研招网(http://yz.swu.edu.cn/)和数学与统计学院网站(https://math.swu.edu.cn/index.htm)相关通知。

(四)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计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5年 9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