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本科生第三党支部培养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支委会讨论同意并报学院党委备案,确定以下同志为发展对象,根据《西南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发展对象
二、公示期限
2024年6月11日—2024年6月16日
三、受理意见联系方式及要求
联系电话:023-68257264
电子邮箱:chen5379@swu.edu.cn
如果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条件,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或电话方式向学院党委反映,反映意见用真实姓名,实事求是。
中共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