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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制度设计
发布时间:2018-04-04 00:00  作者: 本站原创  初审:  复审: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3月7日下午,当记者走进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民建界别委员分组讨论会场时,委员们讨论正酣。

  “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是很严密的”

  有一位委员对监察委员会设立后,谁来监督监察委员会的问题表示了担忧。这时,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江苏省委主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洪慧民接过了话头。

  “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制约是很严密的,有上级的监督、同级党委的监督、人大的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司法的监督、群众的监督,等等。”曾经担任过江苏省监察厅副厅长的洪慧民对此有着深刻的认识。

  他说,同时,监察委员会内部的自我监督和制约是很严格的,有一套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目的就是防止权力滥用。

  比如说,信访室收到举报件,首先要录入系统,然后按规定把线索转到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监督管理室集中管理所有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并全部传送到上级案件监督管理室。同时,负责监督的部门和负责调查的部门是分设的。监督部门负责日常监督,不管办案;调查部门负责办案,但是一次一授权。而且还有案件审理部门把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要退回。

  “像大家关心的留置,审批程序是很严格、很复杂的,要一级一级审批,有非常多的限制。”洪慧民说,而且纪委的办案很早就是24小时全程录音录像,监察委员会成立后也一样。

  “整合了分散的反腐败力量”

  洪慧民对监察委员会接受监督的发言,引起了委员们的极大兴趣。接下来发言的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锦春,也谈了他对监察体制改革的理解。

  “监察体制改革是重大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大制度设计。”郑锦春说,监察体制改革整合了分散的反腐败力量,加强了中国共产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中央下定决心进行改革是非常英明的。

  “监督一视同仁,民主党派也要加强自身建设”

  郑锦春的发言结束后,全国政协委员,民建江西省委主委、江西省副省长孙菊生谈到了自己对组建监察委员会的理解。

  他说:“监察委员会组建后,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解决了过去行政监察对象过窄的问题。监督一视同仁,民主党派也要加强自身建设。”

  他表示,民主党派要以制定监察法和组建监察委员会为契机,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

  “真正实现监督全覆盖”

  委员们发言踊跃、讨论热烈,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委杨培君最后一个发言,也谈到了监察全覆盖的问题。

  “原来,一些非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纪不能处分,政纪里面没有规定,是一个监督空白。”杨培君说,通过制定监察法、组建监察委员会,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督范围,真正实现了监督全覆盖。

  杨培君说,制定监察法的一个重大意义,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比如,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充分体现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是一个巨大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