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必须在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上持续发力、纵深推进。腐败是危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只要存在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腐败现象就不会根除。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要在铲除土壤条件上对症下药、精准发力,持续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多措并举、久久为功,把不敢腐的震慑力、不能腐的约束力、不想腐的感召力结合起来,运用科学方法打出一套“组合拳”,不断推动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常态化、长效化。
强化反腐败高压态势。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大量案例表明,腐败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危害性,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一篙松劲退千寻,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将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要严查重点问题,持续盯住“七个有之”问题,把严惩政商勾连的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坚决防止各种利益集团、权势团体向政治领域渗透,坚决防止领导干部成为这些集团和团体的代言人。要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坚决惩治“蝇贪蚁腐”,持续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坚持常态化“打伞破网”,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集中整治跨境腐败问题,持续开展“天网行动”,强化对涉腐洗钱行为的打击惩处,深化“一带一路”廉洁建设,提升国际反腐败治理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腐败的本质是权力滥用。一些地区、系统、领域的腐败问题长年整而未治、禁而不绝,形成积弊沉疴。要强化系统观念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打破利益藩篱、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形成查处腐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治理的良性循环。要深入分析腐败问题发生的机理和原因,找准各类腐败的突出表现、重点领域、易发环节,查清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的制度漏洞,推动健全行业部门内部监管体系,让反复发作的老问题逐渐减少,让新出现的问题难以蔓延。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要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加快新兴领域治理机制建设,坚持“全周期管理”,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规范自由裁量权,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不当干预,减少设租寻租机会,不断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
强化正反两方面教育。理想信念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理想信念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党内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从根源上说都是思想上的问题。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要在不想腐上巩固提升,创新方式方法推动示范引领和警示震慑相结合,更加注重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要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廉洁基因,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全社会崇尚先进、见贤思齐。创新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典型案例,充分运用忏悔录,制作警示教育片,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环节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推动形成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行贿是贿赂犯罪发生的重要源头,受贿和行贿是一根藤上结出的两个毒瓜。有的行贿人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有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有的对公职人员竭力腐蚀、精准“围猎”,主观恶性大,后果严重,已经成为一些地区和领域政治生态的重要污染源。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那些老是拉干部下水、为害一方的行贿人,涉嫌行贿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依法可以不移送司法机关的,可以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移交相关单位由其作出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要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例,以正视听、以儆效尤。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相关机关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惩戒行贿的工作合力。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利于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良性的社会环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也是对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
强化完善反腐败工具箱。纪检监察机关要更加主动扛起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清醒认识反腐败斗争新情况新动向,在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等方面跟上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完善反腐败工具箱,始终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有力有效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继续加大审计等移送问题线索查处力度,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综合分析研判,依规依纪依法作出精准处置。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等完善基础性法规制度,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持续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与时俱进修改监察法,加快完善反腐败涉外法律法规。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一体遵循、一体执行。整合反腐败全链条力量,持续完善“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快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