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测评
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得进行专业考核。
(2)外语听说能力(占考核总成绩30%)
由考核小组以现场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3)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占考核总成绩70%))
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等,满分100分。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随后进行问答环节。各部分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申请材料及研究计划:40分
研究基础及科研成果:30分
面试表现及问题回答:30分
综合考核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且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2.考核方式
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学院2022年博士综合考核拟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采用学校统一指定的学信网平台(注:一机位登录网站: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学信网APP下载地址:https://www.chsi.com.cn/wap/download.jsp。学信网平台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见附件1,一机位请务必使用chrome浏览器),采用双机位进行研究生网络远程面试。(注:考生面试要求及流程见附件2)。应急平台为腾讯会议(https://meeting.tencent.com/),请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需在考核时向二级招生单位提交核验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
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2563217625@qq.com,命名方式:专业-姓名-体检报告,纸质版材料寄送至: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25教1617办公室,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2976。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3.考核时间
2022年4月20日上午8:00
请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在4月18日中午12:00前将考核时展示的ppt、本人签字的《西南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思想政治考核自评表》(见附件3)及本人签字的《西南大学2022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见附件4)发送至邮箱2563217625@qq.com,命名方式:专业-姓名-报考导师
正式考核之前,需对考生进行操作培训与模拟演练,演练时间为:
暂定2022年4月19日上午9:30,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一台电脑和一部手机,下载APP,并测试好网络。
4.考核费用
综合考核阶段不收取费用,相关费用学校统一结算。
五、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
1.达到报考条件
2.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合格
3.心理健康测评合格
(二)专项计划
参照学校的基本要求执行。
六、拟录取规则
1.拟录取考生须为全脱产考生;
2.根据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原则上首先保证当年具有招生资格并有合格生源的导师录取1名博士生。如有剩余计划,可在生源质量好、培养质量高的研究方向分配使用,但每位导师招收各类别(含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
4.相同类别、相同一级学科下各专业、方向之间可在考生及导师协商基础上调剂录取,不同类别考生之间不得互转录取。
七、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考生须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交《西南大学2022年博士考生诚信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慎重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二)加强考生身份识别,要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人口信息库、学籍学历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三)报名时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考核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四)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各二级招生单位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必须进行严格审查,并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在确认学籍学历真实性之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为此,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严格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至各二级招生单位,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五)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对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等材料的再次核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数学与统计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监督小组,负责学院考核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应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咨询电话: 023-68252976
监督电话: 023-68367782
监督邮箱:1125060848@qq.com.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