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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类专业分流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4-11 00:00  作者: 本站原创  初审:  复审: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西校[2017]527号文件《西南大学本科大类培养及专业分流改革实施方案(试行)》通知的精神,在学校统一安排部署的基础上,数学与统计学院2017级本科学生数学类专业分流工作全面开展。专业分流对象为2017级数学类的非定向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采取“1+3”的分段培养模式。学生在大一按学科大类统一学习规定的学校平台课程和大类基础课程,取得规定的学分后,于第三学期分流到相应的专业继续学习。专业分流主要依据学生的专业分流志愿及专业课成绩排名决定。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拟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专业分流工作遵循学校的分流工作指导思想和制度,充分对学生予以专业指导,兼顾学生的意愿,优化均衡当前的教学资源,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分流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最优化教学资源的原则,即如果数学类下设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和统计学这两个专业各自填报志愿人数不超过规定的人数上限(70人),则以志愿为准。

(三)“成绩优先,兼顾志愿”原则,若专业意向人数超过上限,则按照第一学期专业课的加权平均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至专业上限人数。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分管本科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副书记担任。

组长:唐春雷

副组长:王建军、罗利江

工作小组成员:陈清明、吴强、姚纯青、王稳地、谢成康、魏林、彭作祥、吴渝春、冉思燕、马恋

另外,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地开展专业分流工作,学院成立监督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组长:易遵尧

成员:刘贤宁、商彦英、肖红、陈守全

四、分流程序

(一)2018年4月8日,由专业负责人或者骨干教师对数学类下设的专业的目标定位、课程内容、就业状况、师资队伍等进行介绍,对学生进行宣传、动员、指导。

(二)2018年4月15日以前,学生填写《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审批表》(见附件),并在2018年4月15日下午5:00以前,统一将审批表交至年级辅导员冉思燕老师处。

(三)2018年4月20日,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审批学生的志愿表,并根据专业课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

(四)2018年4月23日,学院将对学生专业分流审批结果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生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提出书面申请交给辅导员,学院在一周内进行处理。

(五)2018年5月初,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签署最终审批意见后,由学院报送学校教务处审批。待教务部审批后,由学院通知学生审批结果。

五、其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本科专业分流审批表.docx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