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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3-04-20 08:45  作者:   初审:王科  复审: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和《西南大学2023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及录取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精准防控、错时错峰、防止聚集的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公平至上

严格执行工作相关规定及要求,切实加强工作组织,严格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坚持客观评价,做到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质量为先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设计考核内容,加强科研创新能力考查;坚持择优录取,确保考核科学有效,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三、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招生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

学院成立由书记做组长的2023年博士招生监督检查小组,负责综合考核录取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生的申诉释疑工作。

(三)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应急情况处置领导小组,处置并及时上报复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等。

(四)综合考核小组

学院成立2023年博士招生综合考核工作小组,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综合考核工作。


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3年博士生招生计划分配表

专业代码及名称 招生导师 招生类型 招生计划
070101基础数学 陈贵云 普通计划 普通计划3名
邓圣兵 普通计划
陈文晶 普通计划
070102计算数学 吴强 普通计划 普通计划1名
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李扬荣 普通计划 普通计划1名
070104应用数学 刘贤宁 普通计划
普通计划1名
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 陈加伟 普通计划
普通计划1名
071400统计学 王建军 普通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普通计划2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1名
王开发 普通计划


四、综合考核

1.考核名单的确定

材料审核小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形式和评价审核,并给出审核意见,择优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学生。

通过材料审核评定的硕博连读、申请审核通过的考生均可参加综合考核。参加综合考核考生名单将在我院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考核内容

为科学、公平、公正地进行博士招生考试的综合考核和录取,采取综合考核成绩量化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心理健康测评

由考核小组以提问、材料审查等形式进行考察,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考生不得进行专业考核。

(2)外语听说能力(占考核总成绩10%)

由考核小组以现场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

(3)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与综合素质(占考核总成绩90%))

重点考查考生的基本素养、学术能力、学术志趣、研究潜力、学术研究计划等,满分100分。每位申请人需准备10分钟左右PPT,PPT内容需含个人简介、学习成绩、课题研究、发表成果、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内容;随后进行问答环节。各部分具体内容及分值如下:

申请材料及研究计划:40分

研究基础及科研成果:30分

面试表现及问题回答:30分

综合考核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成绩且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

3.报到及考核时间

2023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在西南大学北区新数学大楼一楼大厅报到。

届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往届生提交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以及代表性学术成果原件。

考核时间及地点:

基础数学、应用数学、计算数学、统计学:4月27日上午8:00开始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4月27日下午14:00开始

综合考核根据学科(专业)分组进行,具体分组名单及地点报到时通知。

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体检工作在考生被拟录取后进行。考生自行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将体检报告扫描或拍照后发送至邮箱2563217625@qq.com,命名方式:专业-姓名-体检报告,纸质版材料寄送至:重庆市北碚区西南大学新数学大楼313收件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23-68252976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术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五、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普通计划

1. 达到报考条件

2. 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合格

3. 心理健康测评合格

(二)专项计划

参照学校的基本要求执行。

六、拟录取规则

1.拟录取考生须为全脱产考生;

2.根据招生计划,二级学科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原则上首先保证当年具有招生资格并有合格生源的导师录取1名博士生。如有剩余计划,可在生源质量好、培养质量高的研究方向分配使用,但每位导师招收各类别(含各类专项计划)考生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

4.本学院内,相同类别、相同一级学科下各专业、方向之间可在考生及导师协商基础上调剂录取,不同类别不同一级学科考生之间不得互转录取。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录取:

1.思想品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等身心健康检查不合格者;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5.报考、考核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6.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硕士学位的;

7.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未按规定签订就业协议的;

8.非定向就业考生未按要求将个人人事档案等转入学校的;

9.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其它情形;

10.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

七、考生管理

(一)考生诚信管理

考生须在参加综合考核前提交《西南大学2023年博士考试诚信考生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考核过程诚信。

(二)考生学籍学历信息审核

综合考核时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进行审核,学籍学历信息与全国学籍学历信息数据库信息不相匹配的考生,务必在综合考核前提供学历验证或认证书到学院,否则,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八、信息公开及咨询释疑

(一)拟录取名单(含各项成绩),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数学与统计学院网站主页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二)咨询及投诉渠道

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监督小组,负责学院考核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相应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咨询电话: 023-68252976

监督电话: 023-68367782

监督邮箱: 11250608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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